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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120号公共设施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时间:2019-12-05 来源:经开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关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120号公共设施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120号公共设施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7518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由于新增地下附属设施,场地内建筑物数量由2调整为3

2.原方案未计算地下泵房及消防水池面积,本次进行变更,增加3#地下附属设施113.85㎡。

3.由于技术方案调整,原方案1#建筑面积为1460.3㎡,调整后为1556.58㎡,增加96.58㎡。

原方案总建筑面积为2863.3㎡,新增地下附属设施及1#建筑面积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959.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845.68㎡,地下建筑面积为113.85㎡。容积率由0.53调整为0.39,计算容积率面积由3978.4调整为2845.68㎡。

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9年125--2019年1213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25817920;

建设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024-23155956;

设计单位:吉林恒通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0431-81860169;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铁西区中央大街27号14楼中德园规划局。

  ③电子邮箱:577430414@qq.com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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