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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达地产佳伴(沈阳)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大坝路西侧的居住、商业(三期A地块)-3项目变更批前公示
时间:2019-05-20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保利达地产佳伴(沈阳)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大坝路西侧居住、商业(三期A地块)-3项目变更批前公示

 

保利达地产佳伴(沈阳)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大坝路西侧居住、商业(三期A地块)-3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面积为144260.29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12#建筑用途由“底层商业(裙房),普通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设备夹层 ”变更为“底层商业(裙房),普通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其他配套用房(不含商业),地下设备夹层(备注:其他配套用房为消防控制室)”; 19#建筑用途由“普通住宅,底层商业(裙房),物业管理用房,其他配套用房(不含商业),地下设备夹层”变更为“普通住宅,底层商业(裙房),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设备夹层”; 30#建筑用途由“商业建筑,物业管理用房”变更为“商业建筑”,建筑面积由“1322.40㎡”变更为“1301.14㎡”;31#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1301.14㎡”变更为“1322.40㎡” 。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9521日——201963日(10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83963670

建设单位:保利达地产佳伴(沈阳)有限公司,024-88903333

设计单位: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024-31078173;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313室。

  ③电子邮箱:23236410@163.com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521日  

 

 

规划变更前公示-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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