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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中南乐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七街7号的居住、商业项目批前公示
沈阳中南乐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七街7号的居住、商业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面积为29652.00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1、7#楼住宅面积由原14562.41㎡变更为14418.82 ㎡,商业面积由原1702.50 ㎡变更为1846.09㎡;7#楼总面积不变。2、8#楼住宅面积由原9418.81㎡变更为9288.99 ㎡,商业面积由原1599.78㎡变更为1729.60㎡;8#楼总面积不变。3、7#楼住宅减少143.59平方米;8#楼住宅减少129.82平方米 共住宅减少273.41平方米4、7#楼商业增加143.59平方米;8#楼商业增加129.82平方米 共商业增加273.41平方米5、7#、8#配套用房面积不变 6、7#、8#规划总面积不变7、商业比由原9.24%变更为9.75%。其他内容按照《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书》建初字210106201810014号执行,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25375039; 建设单位:沈阳市中南乐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998214139; 设计单位: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640582030;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规划科。 ③电子邮箱:gh25375039@163.com。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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