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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中冶溪湖置业有限公司位于皇姑区文大公路的溪湖芳庭05号地块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沈阳中冶溪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皇姑区文大路北的溪湖芳庭05号地块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面积为74997.868平方米。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6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024-86216100; 建设单位:沈阳中冶溪湖置业有限公司,024-31137679; 设计单位: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024-23854422;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规划科。 ③电子邮箱: ghk305@163.com。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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