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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皇姑区政协地块(依云书院项目) 调整商业比例的公示
皇姑区政协地块(依云书院项目) 调整商业比例的公示 皇姑区政协地块(依云书院项目)四至范围为:南至岐山西路,东至延河街,西至用地界线,北至普陀山路。用地面积5800.14平方米。该地块于2014年由辽宁佳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开发为依云书院项目。地块出让时规划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4.5,商业比例为18%—20%。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经专业审核、专家论证,在该项目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拟将商业比例调整为13%—15%,特此公告。如有意见请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处。电话:83961517,地址: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A1604室,电子信箱: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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