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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湖花园”项目B-2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时间:2016-05-26 来源:建管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湖花园”项目B-2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经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审核,拟批准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于洪区川江街东的居住、商业项目“新湖花园”,依据《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书内容变更通知书》(沈规建审更字2016年0010号)内容(1#、2#、5#、14#建筑户型调整),现进行B-2区(1#、2#、5#、6#、14-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为准。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6年 5月26日——2016年6月8(10个工作日)
3、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024-83963670;
  ②信函请邮寄至: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建设工程管理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③邮箱地址:23236410@163.com。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方案涉及的利益相关人依法享有听证权,申请人请于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在接到申请并审核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听证。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6日
 
建设单位
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新湖花园
建筑面积
 
调整前
调整后
地上
137333.55 m2
137333.55m2
地下
38338.74
38505.47m2
调整前容积率
2.50
调整后容积率
2.50
调整前建筑密度
23%
调整后建筑密度
23%
调整前绿地率
31.86%
调整后绿地率
31.86%
调整前商业比例
12.03%
调整后商业比例
12.20%
调整前建筑高度
68米(以净空批复为准)
调整后建筑高度
68米(以净空批复为准)
 
调整前社区管理用房
290.48m2
调整后社区管理用房
290.48m2
调整前物业管理用房
380m2
调整后物业管理用房
38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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