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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北李官村李前路南-1号地块和泰馨城七区二期33#、34#、36#、37#、38#、39#楼批前公示
时间:2017-03-29 来源:建管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总平面规划方案]沈阳市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北李官村李前路南-1号地块和泰馨城七区二期33#、34#、36#、37#、38#、39#楼批前公示
 
经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审核,拟批准沈阳市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北李官村李前路南-1号地块和泰馨城七区二期33#、34#、36#、37#、38#、39#楼规划方案,现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为准。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7329——2017412(10个工作日)
3、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024-83963670;
 ②传真:024-83963817
 ③信函请邮寄至: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管理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110003;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方案涉及的利益相关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在接到申请并审核后,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会。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17年 329日
 
建设单位
沈阳市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和泰馨城七区二期
建筑
面积
地上
119008.13m2
地下
22406.6m2
容积率
1.29
摘牌容积率
不大于1.5
建筑密度
    25.5%
摘牌建筑密度
不大于28%
绿地率
31.7%
摘牌绿地率
不小于30%
商业比例
1.4%
摘牌商业比例
不大于10%
建筑高度
五层17.86
六层20.20
摘牌建筑高度
以净空批复为准
公建配套
配建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已在一期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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