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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沈阳金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金厦太湖湾二期”建设项目公示
时间:2014-07-08 来源:于洪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经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建审科审核,拟批准沈阳金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于洪区迎宾路街道珍珠巷南的金厦太湖湾二期变更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变更后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为准。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4年 07月08日——2014年07月21日(10个工作日)
    3、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024-31013913;
     ②信函请邮寄至: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 建审科”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141(以邮戳日期为准);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方案涉及的利益相关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在接到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会。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

2014年7月8日

建设单位
沈阳金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金厦太湖湾二期
变更内容
1#建筑单元出入口由北侧变更为南侧,2#建筑东侧女儿墙高度由15.35米变更为14.85米。
变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
面积
地上
12497.28平方米
地下
0平方米
容积率
2.4
摘牌容积率
不大于2.4
建筑密度
25%
摘牌建筑密度
不大于25%
商业比
19.10
摘牌商业比
不大于20%
绿地率
31.56%
摘牌绿地率
不小于30%
建筑高度
53.50米
摘牌建筑高度
以空管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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