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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住宅、公建(沈阳阳光100新城三期)”变更方案批后公示
经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建审科审核,拟批准阳光一百置业(辽宁)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城东湖街道李官村“住宅、公建(沈阳阳光100新城三期)”变更后方案,现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 联系电话: 024-31013913 2. 传真:024-25832933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3. 信件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建审科”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141 4. 邮箱地址:188720504@qq.com 5. 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6. 本方案涉及的利益相关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在接到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会。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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