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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沈阳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10号休干住宅附属办公综合楼项目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公示信息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沈阳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10号休干住宅附属办公综合楼项目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沈阳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位于南三经街2-10号休干住宅附属办公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沈规建证字2007年0076号)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由1996平方米变更为946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由0平方米变更为1050平方米,商业比例由0%变更为12.22%,其他不变。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变更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3年6月30日-7月10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024-23251742;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沈阳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024-28654003; 设计单位:沈阳市华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024-2393975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7号(注明:“规划公示”)(已邮戳日期为准) ③电子邮箱:hp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是否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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