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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蒽锘(沈阳)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2甲1号地块项目批前公示
时间:2023-08-23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阁蒽锘(沈阳)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2甲1号地块项目批前公示

阁蒽锘(沈阳)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2甲1号的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706.27㎡。建设单位申请规划许可变更,本次变更为1#厂房由局部3层变更为局部5层,建筑高度由 11.99m变更为19.55m,地上高度由15.20m变更为20.15m,退东侧用地红线由7.03m变更为6.01m,建筑面积由7193.00㎡变更为7523.12㎡,占地面积由6794㎡变更为6809.00㎡,计容建筑面积由13787.50㎡变更为14114.02㎡,容积率由1.42变更为1.45,建筑密度由70.00%变更为70.15%,绿地率由5.45%变更为4.95%。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25375039

            建设单位:阁蒽锘(沈阳)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3591421111

            设计单位: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3390100201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规划窗口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③电子邮箱:zrzyjkfjspk-txq@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8月23日


  

公示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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