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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的新运河路中压A燃气管线工程(兴齐眼药项目气源管线)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的新运河路中压A燃气管线工程(兴齐眼药项目气源管线)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新运河路(兴齐眼药项目气源管线)燃气工程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南部,管线起于智慧四街与新运河路交叉口以东16.5米现状燃气管线处,沿新运河路南侧敷设至新运河路与18米规划路交叉口以西41.5米后向南敷设至兴齐眼药项目红线,全长268.7米,标准规划红线宽40米,管材材质为PE管,燃气管径为DN200mm。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6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024-84821869; 建设单位: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 024-96177; 设计单位:沈阳城市燃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024-96177;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9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审批科(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110167。 ③电子邮箱:hnspk-zrzyj@shenyang. 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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