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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鸿管理有限公司北方文化新谷创意产业基地9#建筑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时间:2024-04-17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辽宁博鸿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101号的北方文化新谷创意产业基地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80573.51平方米。

建设单位申请规划许可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9#建筑将原建筑西侧2层改为1层,建筑面积由4516.99平方米变更为3661.02平方米(面积减少855.97平方米),计容面积由4516.99平方米变为4475.76平方米(层高超过8米部分,2倍计容),建筑密度由2.54变为2.52,容积率不变。地上高度(H)由14.50米变更为14.07米,建筑高度(h)由13.25米变更为13.50米。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417--2024425日(7个工作日)

2、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25375039

建设单位:辽宁博鸿管理有限公司,13940495696

设计单位: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3998131725

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电子邮箱zrzyjkfjspk-txq@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417日          

辽宁博鸿管理有限公司北方文化新谷创意产业基地9#建筑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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