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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区域总部大厦(爱尔眼科大厦)综合管网项目(燃气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辽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位于和平区和平北大街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区域总部大厦(爱尔眼科大厦)综合管网项目(燃气工程),为市政管线类项目,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3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024-31912705; 建设单位:辽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024-23221755; 设计单位:沈阳城市燃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024-23224736;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7号(注明:"规划公示")(以邮戳日期为准) ③电子邮箱:hp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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