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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华丰房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和平区文体路北的居住、商业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时间:2024-09-26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华丰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和平区文体路的居住、商业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2106.3㎡。本项目已于2009-2011分三期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地下3层,地上 A#3-4-5层,B#45层,CD#56层。地下3层,地上ACD#楼已建成,B#楼未建设。本次规划许可变更主要内容有:A#楼建筑轮廓线局部变更;B#楼由45层商业变更为29层住宅,建筑尺寸由44.7X45.0米变更为39.0X44.9米,建筑高度由200米变更为105.1米,建筑面积变更为39386.8平方米;地下室轮廓线局部变更;地下1层商业变更为停车场和设备间;结合青年大街辽报现状机动车入口,在其现状入口北侧增加一处机动车入口;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数据进行补充确认;对建筑立面颜色、材质进行了优化。CD#楼建筑尺寸、建筑高度不变。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926日—20241010(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024-31912705;

建设单位:沈阳华丰房产有限责任公司,024-22715763;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60405267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7(注明:“规划公示”)(以邮戳日期为准)

③电子邮箱:hp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4926日    

沈阳华丰房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和平区文体路北的居住、商业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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