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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沐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沐樾府项目是位于沈阳市辽中区的商住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面积为192781.9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 1、取消原16#、19#、20#、23#、24#、27#、28#、31#、32#、35#、36#、39#、40#、41#、42#、43#楼的沿街商业、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及垃圾用房;16#楼-43#楼场地标高进行调整;原16#,20#,23#,24#,27#,28#,31#,32#,35#,36#,39#,40#,41#,42#,43#为9层,现变更为8层;16#楼~43#楼单体户型调整; 2、原8#楼局部一层为487.49㎡商业,变更为487.49㎡社区用房;12#楼局部一层原为764.38㎡商业,变更为71.31㎡社区用房及693.07㎡居家养老用房;取消原来36#楼与40#楼之间的W4#商业,在12#楼与16#楼之间新建W4#建筑做172.13㎡的养老用房及31.87㎡的商业;因户数增加,社区用房建筑面积由960㎡变更为988.8㎡,养老用房面积由840㎡变更为865.2㎡,在15#楼与19#楼之间新建PT2#建筑做130㎡垃圾用房;19#楼一层由社区用房变更为200㎡托育用房; 3、取消原32#楼与36#楼之间的DX5地下室,变更后地下室为DX1、DX2、DX3、DX4四个,其中DX1及DX2为已建,DX3由原来的地下车库及人防地下室变更为人防地下室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原10700㎡调整为9086.76㎡,其中人防建筑面积为8986.76㎡,设备用房为变电所,建筑面积为100㎡;DX4原在24#楼与28#楼之间变更到32#楼与36#楼之间,DX4由原来的地下车库及人防地下室变更为人防地下室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原10300㎡调整为4950㎡,其中人防建筑面积为3950㎡,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000㎡,其中变电所建筑面积为200㎡,水源热泵建筑面积为800㎡; 4、W2#楼建筑面积由原1656㎡调整为820㎡,层数、外轮廓尺寸无变化,内部大堂挑空。转让地块商业比由20.85%调整为20%; 5、本项目总户数为2472户,每户0.2个停车位,共需495个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分别在7#、42#楼南侧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 6、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更新,消防车道需要能到每个单体楼,未建设项目的消防车道发生改变,地上停车位相应车道进行调整; 7、总经济技术指标变更:总建筑面积由377828.06㎡变更为344023.79㎡;计容建筑面积由318794.29㎡变更为301199.26㎡;住宅面积由284505.86㎡变更为283933.83㎡;商业面积由32534.43㎡变更为 15511.43㎡;转让地块商业比变更为20.00%,出让地块的商业比由6.74%变更为0.01%;地上建筑面积由324574.29㎡变更为307233.26㎡;地下建筑面积由53253.77㎡变更为36790.53㎡;容积率由1.65变更为1.56;建筑基底面积由41771.61㎡变更为38145.48㎡,建筑密度由21.67%变更为19.79%;住宅户数由2360户变更为2472户;停车位由3308个变更为3242个,其中地上1899个变更为2369个,地下1340个变更为873个。 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变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5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27884418 建设单位:辽宁荣信辽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24-88042200 设计单位: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024-8690613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审批科 ③电子邮箱:lzspk-zrzyj@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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