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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位于浑南区全运二西路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35号、37号的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新建大学生创业中心等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新建大学生创业中心等项目,位于浑南区全运二西路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35号、37号,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为581571.47平方米。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 一、方案调整: 1、取消59#综合服务楼、61#-70#学生宿舍、82#餐饮中心3号楼,共计12栋建筑,DX5#地下停车场面积调整; 2、新增1#国际足球教育交流中心及地下室设备用房、2#综合教学楼、3#综合教学楼、4#配套设施及地下室配套用房、5#综合教学楼、6#学生公寓、7#学生公寓、8#室内足球运动场、9#学生服务中心及地下室服务用房、10#体育馆,共计10栋建筑; 3、车位数量调整; 二、面积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211116.01平方米调整为248922.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50922.5平方米调整为2122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0193.51平方米调整为36634.56平方米,停车位由1728个调整为715个。 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24820973 建设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024-31679827; 设计单位:沈阳毕帝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1306673578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9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审批科(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110167。 ③电子邮箱:hnspk-zrzyj@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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