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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光辉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关于《于洪区城乡统筹燃气改造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2022年于洪区城乡一体化燃气改造工程》,变更为《于洪城乡统筹燃气改造工程》,原建设单位: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变更为:沈阳光辉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线位:于洪区造化街道,平罗街道,马三家街道,光辉街道,沙岭街道63个行政村。(详见示意图)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 建设单位:沈阳光辉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024-25311556 设计单位:沈阳市燃气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024-23325723 主管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024-25311043 (2)信函寄至:于洪区沈大路63号省验收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00(以邮到日期为准) (3)电子邮箱yh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本方案涉及的重大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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