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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西二十街10号的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特种钢产业基地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西二十街10号的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特种钢产业基地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28948.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082.70平方米。现因生产工艺需要,故申请变更,具体规划方案设计变更内容为:1.1#铸钢车间建筑面积由原规划审批21879.11平方米更改为23069.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规划审批43498.26平方米更改为44688.35平方米。1#铸钢车间大门位置进行了调整,西侧外立面相应进行修改;2.2#门卫建筑面积由原规划审批29.88平方米更改为13.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原规划审批29.88平方米更改为13.50平方米。位置由原规划审批东侧调整至东南角,外立面相应进行修改;3.调整厂区车位布局,同时数量由66个调整为69个;4.总建筑面积由原规划审批21908.99平方米更改为23082.7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原规划审批43528.14平方米更改为44701.85平方米。容积率由原1.50%调整为1.54%,建筑密度由原74.75%调整为77.01%。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做了调整,绿地率由原1.18%调整为1.08%。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5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25375039; 建设单位: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18804609130; 设计单位: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379723287;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十九号路21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③电子邮箱:zrzyjkfjspk-txq@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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