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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与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的公告
2020年12月28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与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1122020A0035)。成交土地面积为40411.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35%,绿地率不大于15%。 2022年1月26日,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提交申请,根据《浑南区创新一路北白塔三街西地块规划条件变更通知书》(编号:沈规条变更HN2021-001),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1122020A0035)附件3《浑南区创新一路北白塔三街西地块规划条件》中的2020.65平方米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平面界址图详见附件宗地图。 根据《创新一路北白塔三街西地块地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补充说明》该地块范围内2020.65平方米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变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土地使用权价格无变化,不需补缴地价款。 除上述条款变动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合同双方均应自觉履行。 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8日(7个工作日) 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24223210;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编:110179。 ③电子邮箱:spk24718506@163.com。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补充合同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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