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沈阳冶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2101002010B00805,宗地四至为 G41-2,面积为10488.2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 2010 年 7 月 1 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逾期未开工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现公告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