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深业泰富(沈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的公告
深业泰富(沈阳)实业有限公司拟与我局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拟签订补充合同内容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内容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3日(7个工作日) 3.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2416160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审批科(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110000; ③电子邮箱:shfjspk-zrzyj@shenyang.gov.cn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补充合同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 |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