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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的公示
时间:2024-11-18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拟与我局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拟签订补充合同内容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内容

1)原土地基本情况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甲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土地面积40462.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12月11日。

2)调整内容

用地面积调整为36104.22平方米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调整为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2.0、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50%、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0%、建筑高度调整为不大于80米;调整后各规划用地类别对应计容建筑面积B14旅馆用地3981平方米(酒店);B29其他商务用地41746.2平方米商业博览B21金融保险用地26481.24平方米(商务金融,含机械停车楼补缴价格为1280元/地块内新建的4栋建筑物,建设期约定为2025年5月31日前开工,2030年7月30日前竣工。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7个工作日)。

3、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邮寄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电子邮箱:zrzyjkfjlyk-txq@shenyang.gov.cn

联系电话:024-25375380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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