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关于沈阳润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的公示
沈阳润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沈北新区孝信街8号的土地,拟与我局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拟签订补充合同内容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受让人由沈阳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润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土地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由54083㎡变更为52240㎡;;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变更为不高于1.2,建筑密度不高于30%变更为不高于55%,绿地率不低于25%变更为不低于7%,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60%。建设项目开工时间由2012年1月27日之前开工变更为2025年6月30日之前开工,竣工时间由2015年1月27日之前竣工变更为2028年6月30日之前竣工。土地终止期限变更为2051年1月26日。开发投资总额由43300万元变更为24200万元。 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8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024-88085620; 建设单位:沈阳润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24-26402333;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以邮戳日期为准) ③电子邮箱:shbsp-zrzyj@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2025年6月10日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