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关于沈阳金地宏兴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西窑二期-1A地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的公示
沈阳金地宏兴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西窑二期-1A地块的土地,面积:173314.39平方米。拟与我局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拟签订补充合同内容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西窑二期-1A地块的土地综合商业比例由34%-35%调整为24%-25%;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和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需要补缴土地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壹拾壹万贰仟零柒拾肆元陆角柒分(小写48112074.67元)。其他条款不变。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9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024-86860252; 建设单位:沈阳金地宏兴置业有限公司,024-31056251;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审批科(以邮戳日期为准) ③电子邮箱:hgxzspk-zrzyj@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025年12月1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