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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局门户网站管理员须知
局门户网站改版后的信息采集、发布管理均通过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完成。局信息中心按照《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站栏目责任分工》(附件2)为各单位分配了一个网站管理系统登陆账号,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本部门工作信息由网站管理员登陆内容管理系统,在相应的栏目中上传后,由栏目审核部门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具体操作方式请见系统使用手册。
各单位信息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需经主管领导审核。
信息报送中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现有栏目之外,各部门可结合自身工作,向信息中心提出栏目增设要求。
2.网站主要公开以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的信息,各单位在工作中以市局名义发布的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及业务成果,均应统一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
3.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免于公开,包括: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个人隐私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但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4.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如法律法规、资讯等,应注明出处。
5.各部门报送信息应统一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汇总并上传,避免多头管理。
信息报送要求
1.按照局领导要求,网站信息报送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已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报送信息。
2.各单位网站管理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联系人:邢侃 电话:23236926/18602429880。
3.在线查询栏目数据由信息中心负责发布,各单位请按照附件3表格形式发电子文件至信息中心。联系人:顾冬园,电话:23853433
邮箱:sy23244250@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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