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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方案》
时间:2019-12-06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今年年底前,沈阳各区、县(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部分地区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除遗产继承以外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年底前,沈阳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日前,市政府印发《沈阳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方案》,提出上述内容。

    《方案》提出,沈阳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一窗受理,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今年12月底前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等相关事项。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窗口发放办理结果,杜绝让办事群众多个窗口反复跑现象。综合受理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开展“领办”“帮办”“代办”服务。通过数据推送方式,在买卖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实现自来水、用电、煤气、广电、通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业务(信息)过(立)户与房屋转移登记联动办理。2020年6月底前,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方案》提出,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税务等部门应整合精简申请材料,编制发布不同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清单,办事群众向综合受理窗口只需递交一套材料。联办事项应精简相关环节,形成简化、畅通、信息共享的审批流程,做到群众和企业“来了能办、马上就办、一次办结”。

    《方案》提出,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不动产登记费和相关税收在线支付,方便办事人员缴纳。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市民卡平台等,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开通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服务,形成网上平台、实体大厅和移动端互通。2020年12月底前,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可提取户籍人口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信息、房产部门预售许可、维修资金缴纳信息等主要信息。

    《方案》提出,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今年12月底前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通过银行前台受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方式,实现抵押登记、融资贷款等业务“一趟不用跑”模式。2020年6月底前,在不动产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设置自助打证机、查询机等自助设备,推广自助办理模式。2020年9月底前,同城通办业务由商品房办证扩大到二手房登记发证,有条件的区、县(市)可探索推动不动产登记网点或信息平台向乡(镇)街道、公积金中心延伸,满足群众就近办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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