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公告(2023)00041号
时间:2023-05-09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煤气总公司发展用户办公室:

依据铁路运输法院(2022)辽7101行初1261号《行政判决书》及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3)辽71行终4号《行政判决书》,现将坐落于东陵区白塔街153号2-6-1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0688-04092-00146)备案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9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