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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公 告(王瑜琪、本溪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立屯支行)
公 告 王瑜琪、本溪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立屯支行: 依据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2026)辽0504执恢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临波路10-8号3-3/4-1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39584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131427号)公告作废。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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