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示    · 关于做好2026年沈阳市工程系列 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专业技术资...   
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公 告(李沛云)
时间:2026-09-24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公 告

李沛云:

依据和平区人民法院(2026)辽0102执53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和平区望湖北路7巷3-3号1-3-1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沈房权证和平字第N010015524号)公告作废。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4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