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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沈不动产早2019第22号)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王华购买沈阳市皇姑区三洞桥棚户区改造办联建办公室建设的,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37巷3号3-7-2,建筑面积13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5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转移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三楼3号窗口,联系方式:22973535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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