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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大东区东机街11号1-4-1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大东区东机街11号1-4-1,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万景玉、范喜梅。万景玉、范喜梅于2022年1月19日、2024年10月6日死亡。现万勇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一楼大东分中心,电话:88572171)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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