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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于洪区沈大路4-1号3-2-1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1号3-2-1,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王启山、王连荣。王启山、王连荣于2025年3月31日、2021年2月13日死亡。现王玉皎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五楼,电话:2583274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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