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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大东区凯翔二街11号6-7-1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由沈阳大东公共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的由黄陈烈购买的,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凯翔二街11号6-7-1,建筑面积59.2平方米 ,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转移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联系方式 :88572171。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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