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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土挂[2021]2号补充公告
时间:2021-08-18 来源: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我局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沈土挂[2021]2号《挂牌交易公告》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时间延期至202196(星期一),挂牌交易时间延期为2021年9月7日(星期二)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9时整(9月11日不休),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顺延为2021年9月15(星期三)日14时整。有意向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可于2021年8月27日后按原公告路径下载相关地块《竞买文件》。

二、参与城市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出让住宅用地,涉及限地价的地块采取“限地价、竞更高更优建筑品质”模式,涉及的无偿代建内容取消,地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四、竞买人缴纳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下同)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其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提供竞买人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外,还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同时,竞买人缴纳购地资金须从其自有账户中汇出。自然资源部门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五、补充公告内容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及附表为准,具体详见《竞买文件》。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8




2号挂牌补充公告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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