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的通告
时间:2019-11-25 来源:确权登记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法库县)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记原则和目标

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一确权登记原则,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二、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以管理保护审批范围界限为依据,本次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划定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一个登记单元。

三、自然资源类型和范围

本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内容为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自然资源类型以湿地为主,通过调查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数量、质量、利用现状等自然状况,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调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明晰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代表行使主体以及代表行使的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明确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公共管制及特殊保护规定,并予以统一确权登记。登记范围为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

四、自然资源登记的期限

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各乡镇(办、场、区)及林业、水利、草原等相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并做好村级集体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主体,应当依法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权利证书出席现场指界,配合完成调查确权工作。

(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有关事项或问题,可至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咨询,联系电话:024-23240758。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5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