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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9-23 来源:村镇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pdf


 

    为科学指导我市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根据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10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zc23877152@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村镇规划管理处(邮政编码:110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沈阳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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