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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苏闲定字【2021】003号
沈阳恒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2101112018A0014,面积为57567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2018年11月12日)。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期动工开发建设闲置满两年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沈自然资苏闲调字【2021】00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9826277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 2021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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