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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东陵区政府地块调整公寓比的公示
时间:2018-12-10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河区东陵区政府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用地界线,西至文柳街,南至文化东路,北至文富路。用地面积约5.59公顷。该地块现行规划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4.5,商业比例30%。 该地块已部分开发,现建设单位在商业比例不变的条件下,申请商业部分业态比例调整。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经建设单位申请,专业审核、专家论证,拟将商业部分的公寓与商业的比例调整为不大于30%,特此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期:2018.12.10-2018.12.21(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处。电话:024-23869570,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建设用地管理处,电子信箱: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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