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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沈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沈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规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促进全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否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9:30分。 地点: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北区(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28号)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 报名方式: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邮件发送至kcc88922018@163.com。 四、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 2.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五)因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听证会代表应符合现行防疫管控要求。 (六)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本次听证会相关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8922018、88922015。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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