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赴大连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学习交流活动
时间:2024-08-03 来源:村镇处、空间处、专项处、土储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深化沈大合作交流框架协议》精神,推动沈阳市与大连市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交流合作,近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毛立红带队,组织空间规划处、村镇处、专项处、土储中心、市规划院等多部门联合前往大连市开展调研学习。此次活动得到了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测绘事务服务中心以及市空间规划公司的热情接待与支持。
会议中,沈大两市就“三级三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入库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一是在分区规划编审方面,大连市局参照县级总规编制工作框架组织开展了市辖区、先导区分区规划编制,承接并分解市级总规管控要求,为乡镇(涉农街道)总体规划编制提供了直接依据。二是在乡镇级规划编审方面,大连市局建立了乡镇主体、县级自查、事务服务中心与空间规划公司联合审核、机关统筹的工作机制,为我市编审工作提供了参考。三是在专项规划编审方面,大连市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专项规划目录清单,采用动态更新模式进行管理,并在专项规划报批阶段开展空间合规性审查,确保编制成果符合要求。四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方面,大连市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了自然资源、发改、城建、环保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由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数据管理,空间规划公司负责数据整合及标准化处理,实现了数据的集中管理和高效应用。
此次交流学习加深了沈大两市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的了解与合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大连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信息共享与技术交流,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积极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