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测绘资质单位申报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名录库的通知
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放开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的通知》(沈自然资发〔2019〕79号),通过放开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打破以往部分测绘项目垄断局面。根据工作要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将开展测绘单位入选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名录库的审核工作,测绘单位凡符合我市测绘市场准入条件,经审核批准入选我市测绘市场目录库的,均可承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测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选沈阳市建设工程测绘市场名录库的测绘资质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名录库申请表》(附件1); 2.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 5.从业技术人员名册(附件2)及技术人员测绘作业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主要仪器设备名录(附件3)及仪器设备购买发票、仪器检定合格证书; 二、测绘单位自愿申报沈阳市建设工程测绘市场名录库,申报时间截止于2019年6月28日17时,申请单位请将1~6项申请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gc23236402@163.com。 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将名录库公示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四、如有咨询、答疑的问题请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徐明亮,联系电话:024-23236402。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名录库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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