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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测绘资质申请
时间:2017-05-18 来源:沈阳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测绘资质的审批工作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测管发〔2014〕31号)2014年7月1日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为参考标准执行,该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1、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登录“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站业务频道测绘管理资质管理”下载《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认真阅读。明确本单位要申请《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哪种级别、哪项业务。如:丙级,工程测量。
        2、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要满足《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第十一条的要求。
        3、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cehuizizhi.com)中,点击“辽宁省”登陆“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辽宁省)”后进行“注册新单位”等待激活。
        4、如果被退回,说明“注册新单位”中填写的材料不符合标准。如果被激活,向下进行,按《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中:第九条要求准备材料,相关证件需要原版彩色扫描后上传。全部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等待审批。
        5、沈阳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上报辽宁省测绘局等待审批。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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