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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二期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二期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张士控规单元,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2537588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开发区管委会九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收,邮编:110141 3.电子邮件:dj25810519@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31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三环高速,南至开发大路,西至十三号街、北至京沈高速,单元面积约14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四号街及四号街规划绿线,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北至五号路,地块面积约4.37公顷。 三、调整背景:为了加快推进地区发展,综合考虑营造区域形象、地区发展需求等因素,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申请将张士二期及续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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