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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沈阳市于洪新城细河路南地块用地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于洪新城细河路南地块用地规划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9年04月09日至2019年05月0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3101391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3.电子邮件: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19年04月08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二环快速路,西至三环高速路,南至浑河大堤路,北至沈辽路,单元面积19.85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于洪新城是集生活居住、文化休闲、商贸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滨水生态新城。 三、调整地块:细河路南地块西至云龙湖街,南至细河南路,北至细河路,地块面积19.74公顷。 四、调整方案:为完善区域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品质,拟选址在细河路南地块建设商业综合体等商业项目。该地块商业体量过大,拟将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用地,商业比40%,商业临近细河路。将6个地块合并为2个地块,取消内部支路2条。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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