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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南部污水厂三期项目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时间:2020-01-06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苏家屯区南部污水厂三期项目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苏家屯区曹仲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9年12月通过市规划业务会审议,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包括调整地块内原权利人)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2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 89822305(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收,邮编:110100。

    3.电子邮件:sysjtgh123@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长大铁路,西至三环高速路,南至三环高速路,北至滨堤西路,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北至滨堤西路,东至南部污水厂一期用地界线,南至三环北侧30米规划路,规划绿线,占地面积约23.2公顷。

    三、调整背景: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利用南污西侧地铁保障房土地建设南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为有效推进南污三期建设,对南污三期所在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现状南部污水厂一期设计规模60万吨/日,现状已经满负荷运行;南部污水厂二期设计规模20万吨/日,目前已经通水试运行。为满足未来区域污水处理需求,开展南部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50万吨/日,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浑河。

    四、调整方案:地块性质由居住、交通场站用、防护绿地调整为环境设施用地 ,将现状污水厂东南侧用地由公用设施用地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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