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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规划选址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0-03-27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浑南区政府申请,现将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规划选址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调整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2482193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收,邮编:110000。

3.电子邮件:hnfjghk@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7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选址背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应对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日常疾病救治的指导思想,按照省政府关于省市共建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完善辽宁省医疗卫生救治体系的指示精神,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的定位,依据《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要求,进行了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选址工作。

二、选址方案:项目选址于城市东南部四环以南,沈李公路以东,北至麦峪路。按照突出集中收治、平战结合、高标准建设的功能定位建设,拟定项目规划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3.09公顷,计划建设床位1000张。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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