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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林台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5-11-28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中心城区林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编号:ENLT),该规划于20201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5年1128日至2025年1227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25373279(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规划科收,邮编:114012

3.电子邮件: zrzyjkfjghk-txq@shenyang.gov.cn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1128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东至细河九北街、南至沈西九东路、西至细河十一北街、北至沈西五东路,用地面积约3.2平方公里。

二、用地方案: 结合化工园再生水厂和绿地工程项目两处建设项目,优化街区内规划用地方案:污水厂东侧的再生水厂项目用地由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供水用地(U11),并在地块周边控制10米防护绿带;将污水厂南侧的绿地工程项目用地规划为防护绿地(G2),项目西侧增设22米宽规划路、东侧增设18米宽规划路向南延伸至普利司通北侧现状路,项目东侧原预留地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M3),西侧原预留地不变;原公共停车场向西调整,取消街区内原环境设施用地。

三、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包括细河九北街、沈西六东路、沈西九东路和细河十一北街等主干路,沈西十一东路和细河十北街两条次干路,其他为支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黄线控制包括污水厂、再生水厂等。蓝线控制为片区内浑蒲灌渠水面。

四、本公布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区域位置图.jpg

原规划图.jpg

调整方案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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