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沈阳市辖区2026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    ·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 (沈阳市段)规...   
规划调整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调整
皇姑区公办养老机构地块选址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6-07-17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皇姑区公办养老机构地块位于《观音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编号:DNGY),该规划于20157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6717日至202681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gghk-zrzyj@shenyang.gov.cn

2.电话024-22815467(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收,邮编:110032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717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长大铁路,南至中央路,西至沈飞机场,北至三环高速公路,用地面积15.6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西、南、北至用地界线,占地面积约1.59公顷。

三、调整内容:为加快项目落地,填补皇姑北部区域养老设施服务空白,经皇姑区申请,拟将公办养老机构地块选址在本地块,并将地块1.5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调整为1.59公顷社会福利用地(A6)。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区域位置图.jpg

原规划图.jpg

调整规划图.jpg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