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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浑南区白塔二街东(原GN-ZD-03-06)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浑南区白塔二街东(原GN-ZD-03-06)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ngh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2.传真:024-2378602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收,邮编:110000。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白塔三街西侧道路红线及规划绿线,南至莫子山路北侧规划绿线,西至白塔二街东侧道路红线及规划绿线,北至全运五路南侧规划绿线。 二、变更内容: 浑南区白塔二街东(原GN-ZD-03-06)地块于2017年12月由芜湖宇润实业有限公司摘得,2018年1月地块竞得人名称由芜湖宇润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泰宇实业有限公司,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9.46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7且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商业比例不大于50%(下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建筑限高以机场净空批复为准。为了完善区域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宜居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民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经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调整为商业用地(B1),取消商业比例,停车配建按照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图:1.区域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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